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经本人申请,各学院按照评定程序严格选拔并院内公示后,报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,拟评定以下397位同学为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,现予以公示。如对以下同学的获奖资格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,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与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1日—2023年11月8日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:老办公楼202
联系电话:13875604999(何老师)
上一条:2023-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
下一条: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